2天年假未休,和单位协商同意以2倍工资进行补偿,但是发工资时计算方法按照21.75+2天计算月薪,相当于一倍工资补偿未休年假,不知道这种计算方法是不是有问题?
2025-12-24 12:00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享有每年五天的带薪年休假。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那么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通常会将年假期间的工作时间计入月工资,然后按此计算加班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年假期间没有工作,那么这部分的时间应该被扣除掉,而不是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从而导致工资计算方式不正确。 建议您与公司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并提供合理的证据证明您的年假期间确实没有上班。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