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和老板娘发生争执,于是老板娘就说辞退我,我说可以,但要开具辞退证明,可老板娘不肯,所以我今天就正常上班了,今天老板跟我谈,说让我打辞职报告,我拒绝。我在这儿工作2年多,试用期是有合同的,转正后没了,社保截止到今年11月刚好交了2年,我现在投诉他没有签合同,要求双倍工资,但老板说已经过了诉效期了,那我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向他要经济补偿?
2025-03-22 20:28在您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协商解决争议。首先尝试通过对话或书面沟通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双方都能达成一致,那么争议可能就会得到妥善处理。 申请调解或仲裁。如果您认为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的帮助进行调解或仲裁。这些机构通常会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提供调解服务,并且可能会对您的请求给予一定的指导和支持。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劳动合同未签订,也可以通过劳动法规定的其他程序来主张权利。 准备证据。为了支持您的诉求,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离职记录、工资单等文件,以及任何口头协议或口头承诺的录音。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建议您具体参考当地的劳动法规及政策。同时,由于时间限制,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确保在实际操作中遵循相关法律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