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开了二十七天的车,被老板辞退,工资现在还没给我,原因是我出车有一次车子刮了没报保险,现在要我负全责,修理费1700元,按照公司的规定第一次刮车出百分之十的修理费,第二次是百分之五十我答应出百分之十但是公司不同意
2025-10-21 19:55在您遭遇交通事故后,首先应当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根据您的描述,如果确实发生了事故且车辆受损,您可能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评估和理赔。 对于修理费用1700元的问题,如果您已经同意承担部分责任(即承担修理费的10%),那么这部分费用应该从您应得的赔偿金中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您是否愿意承担额外的责任取决于双方协商的结果。建议与公司就此事进行沟通,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此外,关于“第二次是百分之五十”这一条款,通常情况下,如果第一次事故发生后没有立即报告保险,可能会对后续的赔偿产生影响。因此,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尽快联系保险公司,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要求。 最后,如果您对公司提出的补偿条件有异议,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在此过程中,您可以保留相关的证据,如交通监控录像、维修发票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