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公司是2004年4月27日,在公司有签过几次合同同,我的合同到2014年4月27日停止,公司也没有和我签无固定合同,年前我让公司给我拉一份合同去办事情,公司告诉我合同过期了,我现在要求公司给我补签以前的老合同,但公司不给,现要我签新的合同,新合同有更新好几项内容我不愿意签,从2014年4月27日到现在我还在公司上班,这几年里我是不是没有合同公司是不是违法。
2025-06-01 10:45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内容。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原有合同已经到期或需要更新,您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合同文本并进行修订。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或者修改旧合同,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原件、变更记录等,以便日后处理类似纠纷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