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于2017年3月入职一家公司,2018年1月中旬,通知公司合并,我于2018年2月被迫离职。在此公司期间,并未签署劳动合同,五险一金并未缴纳,但之前谈过补偿,每月补偿我450元。现在我想问公司要补偿,请问有什么方式讨要,金额可以要多少。谢谢。
2025-06-01 10:35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公司工作了大约一年半的时间,但是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的补偿。关于补偿的具体数额,这取决于公司的规模和行业标准。一般来说,补偿应该包括经济补偿(如失业救济金)、医疗补助金、生活补助等,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确定。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在处理这一事件上存在不当行为或不公正待遇,还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者诉讼,以获得更公平的赔偿。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