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化工厂上班三年了,老板也没给我签书面合同,也没给我买社保,只买了意外险。去年因环保风暴,从四月份放假到11月份,我们的口头约定是放假每天四十块的生活费(就是工资),结果老板发到六月份的工资就停发了,说是等到上班一块发。九月份厂里做饭的不干了,让我去给厂里做饭,讲好的顶我上班,到十月十号老板又找了做饭的,让我回家休息,我一气之下又另找了工作,十一月厂里通知我上班我没有去,就这样离职了,结果老板开班后发工资没发我七,八,九的生活费,请问我还能向老板追讨我七八九月的生活费吗?注:我的工作是车间操作工。老板不给我买社保,不签书面合同,中途又停发工资,请问我自动离职还能向老板追讨补偿金吗?
2025-06-01 09:27首先,您有权要求您的劳动报酬和补偿金。关于您的情况,您可以尝试以下步骤。 与雇主协商。您可以直接联系您的雇主,提出您的诉求,并询问是否可以签订一份书面合同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认为您的雇主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您可以寻求工会或其他组织的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法律援助或调解服务。 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这些部门可以帮助您了解有关劳动法规的信息,并为您提供必要的支持。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的雇主拒绝支付您应得的薪酬和补偿金,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且在必要时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