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搬 迁员工不得不离职可否要补 工作八年二司要搬走有补尝吗
2025-03-07 18:34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至于是否需要额外补偿,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搬迁是由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等),并且已经提前通知了员工,并且未给员工造成实际损失或损害,则可能不需要额外补偿。但如果公司搬迁是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或者是在员工提出的情况下才决定搬家,那么公司可能会被要求额外补偿。 请记得,具体的补偿金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