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7月1号签的合同,合同如下,当时面试我的人是经理态度语气都挺好,7月3号早上9点报倒,由于下大雨不好打车我事先打电话跟公司那边说了,到了公司接待人员语气很差,毕竟是我自己迟到了我也没多讲,后来他又跟我讲了一些面试那天经理没说的,还让经理跟我对质,经理来了对我大吼大叫,我感觉这个公司待人不真诚,就不做了,他们也同意取消合同了,我想着合同取消了,工衣费也也该退了吧,他们说只退100块,我该怎么办
2024-11-10 21:02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公司应该退还您的工衣费用。您可以要求公司在收到解除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支付给您,并且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