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在一家德资企业工作的员工。由于来公司快三年了,公司才给我涨了一次薪水(同期其他人是2-3次),而每年年终考核的分数我都不低。我觉得公司不太公平,所以和领导交谈,但无果,遂提离职。目前我遇到的问题是:1公司要求赔偿当初去德国期间(大概一年,协议写的17个月)的所有费用,理由是签了培训协议,但是绝大部分实则是我没有收到什么培训,就是去我们总部工作,而且去德国后从事的工作和国内面试时说好的内容不一样,增加了负责的内容;2部门领导在我提离职后,在我休假期间,直接没有通知我本人的前提下,把我的办公桌给清理掉了,所有东西都搬到了地上;3部门领导将我上月份的加班,在无通知的前提下直接划掉
2024-09-23 08:05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向我咨询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您的描述,确实存在一些可能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于公司要求赔偿费用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是否已经完成了与公司的培训协议约定的任务,并且这些任务是否对您在其他地方获得的经验有所影响。如果这些任务确实对你在其他地方的经历产生了负面影响,那么公司可能有责任补偿您因培训未能完成而产生的损失。然而,如果您认为这些培训不是必要的或者对公司而言不重要,那么您可能无法从公司那里得到任何补偿。 对于部门领导未经您的同意就擅自处理办公用品的行为,这是不合法的,违反了劳动法中保护员工隐私和尊重个人物品的规定。作为员工,您有权知道自己的办公用品在哪里以及它们的状态。此外,这种行为也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误解和冲突,因此建议您立即采取行动解决问题。 在加班的情况下,如果加班是由公司安排的,并且加班时间被准确记录,那么这部分加班应该被计算为应得的工资。如果您发现加班记录被错误地删除或修改,您可以要求查看原始记录并确认加班事实的存在。 总之,无论您面临何种问题,都应该保持冷静,收集证据,并尽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