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万达广场的一名商管员,如果过年发年终奖,所有人都发了就我不发。那是否违法了。
2025-12-22 02:5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时,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在春节期间安排你和你的同事一起值班,那么你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你们支付加班费。此外,即使你在春节前已经拿到了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也不能作为你不发放年终奖的理由。因为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商业伦理和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