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司上了11年班,每年只给签一个3个月的合同,因家中有事请假两天,回来老板就把我开除了,还有大概2万元的工资没有解清楚,想委托律师代理,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付工资,并且给与相应的补偿。
2024-07-07 19:01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公司工作11年,每年只签订3个月的合同,这可能意味着您的合同形式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后您继续工作,而公司没有及时与您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支付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您因家中有事请假两天而被开除,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计算方式通常是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乘以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月工资。 至于未结算的2万元工资,公司有义务及时支付您的劳动报酬。 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结算的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在劳动仲裁中,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流水、请假记录等,以证明您的工作年限、工资情况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请注意,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通常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超过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