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在这里上班我本来是做11个小时的然后老板叫我做16个小时不补钱给我长时间这样我拿他货说不说得过去一个月做30天3000左右工资
2025-03-07 20:48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该得到合理的报酬。如果您在公司安排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的工作小时(一般为8小时),并且没有额外支付加班费,那么您的权益可能受到侵害。 首先,您可以与雇主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通过举证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间,并要求雇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此外,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如工时记录、考勤表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同时,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