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起我一直在公司工作,现在公司变成了加盟商,要开除我。我想要赔偿。 我们没有合同,没有交过保险,我是做财务的,公司的财务的工作我都还没有交接,月收入3200,我在让胡路区
2024-06-28 06:3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虽然您与公司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没有书面合同,您同样享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公司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支付。 其次,您提到没有交过保险,这可能涉及到社会保险的补缴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再者,您作为财务人员,如果公司要求您离职但未进行财务交接,这可能涉及到公司财务的合法性和完整性问题。您有权要求公司在进行合理的财务交接后再解除劳动关系。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提出您的诉求,并保留好与公司沟通的证据。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明等证据来证明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