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所在的公司在上海市闵行区,公司马上要搬迁的奉贤区,路程大概远了10公里,如果员工不打算去新地址上班,而且合同没到期,公司应该给予赔偿吗?如果不给,我应该怎么办.
2024-12-01 19:25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劳动合同是否明确规定了工作地点。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可以选择的工作地可以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者本人居住地。 其次,即使没有明确的规定,雇主也有义务提供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且应当确保员工能够随时查阅和理解其权利和责任。如果雇主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员工有权要求确认其工作的地点。 再次,如果员工不同意迁移至新的地点并愿意继续工作,而雇主拒绝支付违约金或补偿,则员工可能有理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