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我们工司执行上一休一早八晚八 每天11小时工作时长 且我们劳动合同签署的是执行标准工时 这样可以仲裁公司么
2024-11-28 08:25尊敬的用户, 您提到的关于公司执行标准工时和员工每天工作时间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首先,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时间为“执行标准工时”,并且该合同也符合法定要求(如明确告知了加班费计算方式等),那么按照一般的理解,您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利。 然而,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安排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比如工作时间过长、休息不足等,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调解;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争取权益保护。 在此过程中,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工资单、考勤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于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保持冷静理性,避免采取可能引发争议的行为。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