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通过中介进了厂,培训了三天,进车间试了两天,感觉不合适,就没去了,过了几天想起来身份证还没给我,我问中介,说是在厂里,让我去厂里辞职,有了辞职申请,他签了字才能给我。要不然厂里就要他叫900罚款,这是什么鬼?我在厂里已经自离了,还能辞职吗?
2024-11-28 08:3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中介公司介绍下进入了一家工厂,并接受了为期3天的入职培训和试工体验。然而,在试工期间,您可能感到不适或不满意,因此选择不继续工作。这时,您是否可以向该工厂提出离职申请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不适合在该工厂工作,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提前一个月(即30天)通知工厂。 此外,根据您所提到的情况,您还应该了解自己的身份信息被要求在厂内保管的事实。如果这个情况确实存在,那么您有权要求雇主提供这些信息,以便您可以进行必要的身份验证或其他相关手续。 最后,请注意,任何关于“900罚款”的说法都是非法且无效的。请您及时与工厂沟通,明确您的权利和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