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女儿是在编事业单位职工,因个人及家庭原因现辞职想回家乡工作,因未履行完合同,提出辞职一个月后单位要求赔偿工资,五险一金等共计又23万多元,才工作不到两年要赔偿这么多是否合理,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想咨询一下。
2024-12-07 14:31尊敬的求助者。 关于您女儿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关事宜,确实存在一定的争议。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在您的情况下,因为没有履行完毕劳动合同,所以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离职时应当向原用人单位提供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并缴纳养老保险费。如果未能及时完成这些义务,可能会影响到其社保权益和后续生活保障。 建议您可以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补偿方案以及如何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如果您对单位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保持冷静和理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