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来务工人员,在工地上班手指受伤,雇佣方对此事不闻不问,打电话说这和他没关系,我觉得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我又不懂法,请问你们能提供帮助吗?
2024-11-11 00:2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建议您首先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就工伤赔偿事宜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若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维权过程中,您可以寻求工会组织或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提高您的权益保护力度。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