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单位实习,在合同上说每个月给800,然后又让我以我自己的名义办一张银行卡,于是我把这张银行卡与我的支付宝绑定了,同时办了转账资金流入流出短信提醒,后来发现这张银行卡中有以劳务费给打入的钱,我就取走了这一部分,然后现在实习结束了,我的上级领导要求我归还这一部分钱,我是应该归还还是不应该?
2024-10-23 20:09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该款项是合法的工资收入。如果您认为该款项属于劳动报酬,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公司支付,则应当向公司主张返还。 如果该款项不是工资收入,而是其他非法所得,如诈骗、盗窃等所得,您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处理。 您已经将银行卡与支付宝绑定并设置了短信提醒功能,这表明您对该卡有一定的控制权和管理能力。因此,您有权使用该银行卡进行相应的经济活动,包括取出款项。 综上所述,如果该款项是合法的劳动报酬,您可以向公司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如果是非法所得或其他不当得利,建议您报警处理。无论哪种情况,都应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