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三月份为一个人的狗场养狗。开始说可以给工资,也可以他进一些我要养的狗,利用他的场地和资金进行卖狗的生意。后来我选择了第二种方式,也就没要工资。但是对方一直没拿来我要说的那种狗。十月份的时候我不在那里养狗了,期间没有工资,他也没拿来狗。请问现在我还能要这几个月的工资吗?
2024-11-30 17:20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他人签订了一份雇佣合同,并且在其中明确约定每月支付工资。然而,在您离开工作场所后,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具体而言,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以获取有关您权利的法律建议。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证据充分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