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合同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到现在公司没有与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与我协商过续签劳动合同的事,我也还在公司上班,请问如果我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能否有经济赔偿金?
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在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的劳动合同应当视为已经履行完毕,并且您的服务期也已经结束。因此,如果您决定离职,您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按照您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包括试用期和正式聘用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这里的“标准”是指您的平均月薪或实际所得工资,而不是最低工资。 请注意,这个计算方式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工作,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他国家。如果您在海外工作,可能还需要考虑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们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