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在一行政单位工作23年,期间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于2007年帮补缴养老保险,缴费时间1996-2017年,现在改单位要撤销了。问:1.我可以告单位不同工同酬的用工形式? 2.如果告要收集什么材料?
18天前你好!关于你的问题,建议你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他们介入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赔偿金。如果你对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在收集证据时,你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与单位有关的书面文件或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工资条、考勤表、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劳动合同或其他书面协议;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