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护士,和医院签订了三个月试用期合同,合同已到期还没有续签合同,医院因为我上班时间发了一条朋友圈把我辞退,现在要压我两个月的护士证,我想问是合理合法的吗
19天前首先,作为护士,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关系应当受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享有基本的权利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等。 关于您提到的试用期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否则原劳动合同将自动终止。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至于您提及的被医院辞退以及要求收回护士证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医院依据其内部规定或政策做出了决定,且该决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您可能需要接受这一结果。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表现良好,并希望保留这份工作,可以尝试与医院沟通,表达您的意愿和理由,看是否能够达成共识。 最后,请注意,无论采取何种行动,都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和道德规范,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纠纷升级。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