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要裁人,我家里只有我一个上班,而且我合同还没到期,如果公司把我裁了,应该怎么赔偿
1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履行上述义务,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您无法与公司达成一致,您也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