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发工资不给予工资条。3、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不给予结算工资。
14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与劳动者建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应依法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如果您在工作期间未得到工资条或工资被拖欠,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条并支付相应的工资差额。另外,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是自愿离职,则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为这是您自己的选择。但请注意,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利获得赔偿或其他补偿,请及时与雇主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