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装店上班四月份一个月、因怀孕不能上班、老板以试用期没过为借口不给工资,没有签合同。经过多次打电话找她谈、说最多给半个月工资、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太慢了、让我五月底没拿到工资在去投诉、又没有太多证据、钱也不多就两千多、难道就辛辛苦苦一个月白干吗???可以直接告她吗?有店门钥匙、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为证
2024-10-06 01:46首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您的工资,并且应该保留所有的相关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与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在尝试与公司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与公司进行协商。直接与公司联系,说明您的情况,请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 寻求第三方帮助。例如通过劳动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以便获得更公正的结果。 法律途径。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短信、邮件、工作证明、工资条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避免将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给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