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因让我辞职,9月底合同解除后,公司等10月底才去劳动局解除医保关系,要求我个人承担10月份全额医保,合理吗?
2024-06-29 18: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至于医疗保险问题,如果合同解除后,公司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医保关系未能及时解除,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原则上应由公司承担。如果公司要求您个人承担10月份的全额医保费用,这通常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解除通知、工资单、医保缴费记录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