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单位上班3年多,这个公司突然说这项工作解散了,把我们分配到别的岗位去,可是工资少了一半,我们一共5个人,最长工作时间7年,我想了解一下,根据劳动法,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我们没有劳动合同,公司只同意赔偿一个月基本工资
2024-08-18 12:44您好,关于您的情况,确实可能涉及一定的争议。首先,您提到的“解散”可能是由于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或者内部调整导致的,并非员工过错所致。其次,如果公司在解散时并未提前通知或提供合理补偿,可能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关于提前通知和经济补偿的规定。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协商与调解。您可以尝试直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最终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在维权过程中,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例如,记录每次与公司的沟通记录、提交给公司的书面申诉材料、提供的证明文件等都应妥善保留,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任何争议时都要遵循公正、合法的原则,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影响自己及他人的权益。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