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酒店做了二年多了,老板说不让做了,请问有什么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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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补偿金额取决于许多因素,例如工作年限、职位级别、合同签订时间等。通常来说,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并且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条件,建议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和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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