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门店做工,上一天半就挨工伤了,和门店老板没有劳动合同和书面证明,只是口头说说,在这种情况下算工伤
17小时前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工作时间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下的“非全日制”工作(通常指每周工作时长少于35小时),并且存在事实上的劳动雇佣关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虽然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但只要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与该企业之间存在着劳动雇佣关系,则可以被视为工伤。 具体而言,如果您有以下证据之一。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与该企业的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签到表等证明您是其员工的证据; 工作场所的照片或视频记录; 与其他员工或客户关于您的工作的证言等其他间接证据。 请确保这些证据真实且足以支持您的工伤请求,并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请注意,不同地区对于工伤认定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请按照当地的政策规定进行操作。同时,由于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来指导如何正确处理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