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不想做了快三个月了,经理不批就走不了,他们说如果就这样走了什么钱也拿不到算自离,是不是签了一年非要做一年呢。
2024-12-01 21:08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无过失性辞退”条款。根据该条款,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即使没有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也可以被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等理由解雇,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其他赔偿。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提供一份书面的离职通知,并且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享有相应的经济补偿。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