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职的公司是私企,我是正常提前申请书面离职手续的,要求工资在我离职三天到五天之内一次性结算给我,到二老板确说要跟在职人员一块发,扣押了两个月的工资,工资还是月底发,相当于快三个月的工资,二老板却说,辞职后,工资还是一个月一个月的结算,而且,就在我提出辞职的期间(六月二十五号提出辞职)四月份的工资还少了六七百(我是三月二十六号入职的),我不知道到底该怎么结算?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2025-09-06 17:54在处理这种情况时,您应该采取以下步骤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保存所有与离职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单等。 尽快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可能的情况下,尝试与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并且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同时,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以获得最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