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事业单位上班13年多了,没有编制,现今要解除劳动关系,签的无固定的劳动合同,我是女性46岁了,请问,单位能解除劳动关系吗?解除应补偿我多少钱,谢谢!单位只愿意赔偿1倍,每月平均3千
5天前在您已经工作了13年的前提下,如果您的单位决定解雇您,并且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未约定任何经济补偿条款,则单位可能需要按照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于女性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禁忌从事的劳动。因此,即使您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也可能会受到一定的照顾,例如可以延长劳动时间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等。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这将取决于您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建议您与单位进行协商,以争取更多的经济补偿。如果您对经济补偿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