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争议咨询请问各位侓师一个问题。我跟公司有劳动争议。我实际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我在劳动合同签收清单有我的签名。现在公司说劳动合同因人事变动劳动合同不见了。在劳动争议上没有出示劳动合同。这能行吗,公司方要求自己工厂里面的人来证实举证对公司说与我有签劳动合同。这样司法认可吗?
2025-09-21 21:3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并向劳动者公示。如果您认为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可以提出申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声称已经将劳动合同丢失,且无法提供原件,那么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自己的存在和工作关系。 提供工资单或其他证据证明您确实为该公司的员工。 提供与同事的通话记录、邮件等其他非正式沟通记录,证明您是该公司员工。 提供其他能够证明您与公司之间存在的直接联系(例如,您的工作安排、福利待遇、加班情况等)的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提供的证据强度、案件的性质、是否具有社会影响等,来决定是否承认缺失的劳动合同作为证据。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