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人单位強迫员工一个月上360个小时班,属于违法行为吗?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工龄补偿款吗?
2025-07-26 00:3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一个月内上360小时班,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每日8小时和每周40小时的标准,那么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至于是否需要支付工龄补偿款,则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工龄补偿款不会强制性地要求支付。但如果有约定,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员工可能有权获得工龄补偿款。建议您与单位进行协商或寻求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