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大律师我想问一下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合同,我是一家个体企业超市上班,因为工作时间增加,不想在继续上班。我已经交了辞职信,她要我做到一个月后才可以走,我想马上走可以吗?
2025-07-02 21:4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您提到的“一个月后”这个期限可能超出了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员工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至于是否需要提供额外的理由或者补偿金等具体情况,还需要参考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规定。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明确离职的具体方式和所需手续,并确认是否有任何其他要求或条件。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问题或疑问,请随时告诉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