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8月30号在东莞同沙工业区找到一份工作,试用期3个月,眼看马上就要过试用期了,现在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让我们没转正的离职,请问我该怎么做?
2024-07-04 11:50首先,了解公司是否已经正式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并确认解除合同的依据是否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正当理由,如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如果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通常不是合法的解除理由。 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要求公司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明确解除的理由。 2. 与公司沟通,了解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看是否有可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3. 如果公司坚持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或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合法,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与公司沟通的所有证据,包括书面通知、邮件、短信等,以备不时之需。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