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2月份转正进入一家日资企业,17年11月初得知怀孕,检查后由医院确认需要保胎休息,保胎假只有给我每周开具,休息多长时间没有定。我向公司表达至少三个月,假条会随时补上。现问题是这病假期间的工资如何算,公司答复工资的七成,但是我看了有关规定我这工龄可以拿八成。还有一个规定是不低于该地区最低工资的八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望有人解答,谢谢
2025-03-08 00:42首先,关于您的医疗假期间工资计算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您在17年11月初因怀孕而休产假,因此您可以享受法定的产假待遇。 其次,关于您的工龄是否能获得80%的工资待遇的问题,这是根据《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法律规定,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医疗期,并支付相应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如果您的工龄满一年以上,则享有80%的工资待遇。 最后,关于公司提供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公司应该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支付工资。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得到合理的薪资待遇。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