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出的工伤,右手食指和中指末节被机器夹骨折,当时认定为工伤,住院费是公司出的。出院后右手食指指甲生长不全,末节残缺变形,有明显瘢痕,公司一直未安排做伤残等级鉴定。现在,事隔两年半了,总是感觉受伤的部位总感觉不舒服,有酸麻,发涨的感觉,碰东西时偶有刺痛。请问现在还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吗?还可以获得赔偿吗?如果通过法律诉讼,有法律依据吗?胜诉获赔的机会大吗?
22小时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因工负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企业承担;因工负伤痊愈后需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以及生活照料费用也应由企业承担。您所描述的情况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关于您的疑问。 (一)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您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医疗病历、影像学资料、劳动能力鉴定表等。 (二)可以获得赔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伤损失得到充分补偿,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选择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复议等方式寻求救济。 (三)有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劳动者遭受工伤并构成伤残的情形下,有权请求工伤待遇。对于您的情况,可通过收集证据证明工伤事实及导致残疾程度的原因,进而主张工伤赔偿金。 (四)胜诉获赔的机会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只要其劳动关系存在且具备其他法定条件,均可以提起工伤索赔。因此,您具有较高的胜诉可能性。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