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龄和教龄的区别 我83年参加民师招教,89年实行聘任制时因省发有《合格学历》证书,参评时沒有中师毕业证而沒有转为正式教师,但按代课工资继续任教。处于无奈1998年又通过招工转了一下手续仍继续教学至今从教33年从未间断。但现在办退休手续,社保局却从1998年计算教龄,况且我的教龄时间从2015年1月已经更改过来,工资也已补发。请问我的教龄到底应该是33年还是17年?请有经验的律师给予帮肋。火急!退休手续还压在他们手里!
2024-07-25 08:18您的情况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教育法、人事管理以及养老保险制度等多方面的法律规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您的教龄计算存在一些争议。 首先,按照现行的教育法规定,教师的教龄应当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者相应学历证书的时间为准。因此,如果您的“合格学历”证书是1998年取得的,那么您可能并没有达到获得教师资格的标准,这可能是导致您未能转正的原因之一。 其次,在人事管理方面,通常情况下,教龄的计算是从第一次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学历证书开始算起。因此,即使您于1998年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书,但在1998年前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这可能会被视为教龄不足的情况。 此外,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教龄的计算标准也可能与养老保险有关。一般来说,教龄的计算会考虑到教师的工作年限,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因素。例如,有的地区可能会考虑教师的职业经历(如担任班主任等)、教学成果等因素来确定教龄。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您能早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