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2017年3月28号的早上摔到的,单位是8点上班我7点50从单位的楼梯上摔下来,造成尾椎骨骨折,现在休息了3个了,前3个月单位说休息工伤的工资是第一个月百分之70第二个月百分之60第三个月百分之50,后面不管休息几个月就都一直是百分之50,这是当时单位说的,但是今天我接到单位的电话告诉我,我的工伤跟别人的工伤不一样,要把我的工伤工资停了,然我去上班,但我现在都还没好!我想问下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2024-11-06 13:3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和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符合相关条件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关于您的具体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证明和诊断报告等证据。 尽快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如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并提出申请。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在处理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后续使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来确定。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请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