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公司工作8年,2017年3月份因工伤事故被烧伤,烧伤等级鉴定为9级,住院45天医疗伙食费用由公司担付,途中扣除我每月工资百分之几,我向公司部门管理领导反映,已给我补上,出院后去康复医院做康复治疗费用由国家社保局付费,工伤假期九个月,但是我的年终奖已被扣除,请问这是合理吗?现在我想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可是我的5年劳动合同协议书至2018年6月份满期,今公司还未延续签,请问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我还有失业补助金吗?以及公司还要赔偿什么补助金吗?比如其他因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13天前尊敬的用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关于您在公司工作期间遭遇的工伤事件,以及相关补偿事宜,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为您提供以下解答。 关于报销医疗费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享受的医疗待遇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工伤医疗费、护理费等。如果公司的做法是按照工伤医疗费标准进行报销,并且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则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年终奖扣除的情况。如果公司已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扣款,那么这部分扣除应该是合理的。如果您对扣款有异议,建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例如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的处理。根据《劳动民法典》,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离职申请。 关于失业补助金的问题。由于您提到的是“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非被迫,因此在此情况下,您可能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不过,具体是否符合条件还需要参考当地的具体政策。 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补偿金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工伤情况和相关的法规。一般来说,工伤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就业培训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具体情况需要了解具体的工伤认定结果才能确定。 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