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肝硬化腹水患者,痛的时候有时吸毒。前2天兴平公安局来乾县我家把我强行带到兴平一宾馆,给我不看任何证件,在宾馆给我私自上刑,他们说我贩毒,我不承认,他们强行拿走了我神上的7百多块钱,还在我银行卡上强行让我取了1万7千块钱,没给我任何凭证把我放了,我回家以后想不通,想咨询一下律师。
2024-07-12 15:22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遭受了非法的执法行为。首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必须出示证件,并且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如果执法人员在没有合法理由和程序的情况下对您进行刑讯逼供或非法搜查,这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无权擅自剥夺您的财产。如果他们强行取走您的钱财,这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返还被非法取走的财产,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此外,如果您被错误地指控贩毒,您可以要求进行法律程序以澄清事实。如果确实存在执法错误,您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指导您如何采取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安机关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如果您确实有吸毒行为,也应寻求专业医疗帮助,以确保您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