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到一个月,没有签合同,现在公司以节约成本为由把我们这个部门解散从明天起不让上班了,请问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5-03-04 14:05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本案例中,您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若公司以“节约成本”为理由解散您的部门并停止提供工作,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金额需要参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您的工龄等因素确定。 此外,如果公司在解散您的部门后并未给您任何通知或者补偿,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请求他们进行调查处理。 请记得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口头通知、聊天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