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7岁女性,72年生人,干部指标,在现公司工作11.5年,与公司已经签订长期合同。目前公司架构重组,没有位置了。这种情况,公司可以协商解约吗?
3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因此,您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的次月起,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相应的工资待遇。 如果您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且公司未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申请,则您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合同期限届满。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决定不合理或者有其他争议,建议您通过协商解决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方式寻求帮助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