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某单位工作4年多 第一年单位跟我什么合同也没签,后3年让我跟当地的一家物业公司签的,现在单位又让我签外包合同,还安排了一个我根本做不了的工作,我现在不签就会被单位清退,我想问现在单位清退我是否应该给我补偿,如果有,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谢谢
10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您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并且您已经为单位做出了贡献,那么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一般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单位可能会认为您无法胜任新的工作或任务,从而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您的实际工作时间的经济补偿金。此外,您还有权获得其他相关的赔偿,例如医疗费、失业保险等。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计算。如果您对赔偿标准有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