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3月3日进的厂,没有签合同,只是进厂的时候签了一份入职协议,因为有事不想干了,想辞快工,厂里不批,硬要我一个月之后才能走,而且还扣我百分之三十的工资,说是按厂规程序走,我想着他扣我钱我也愿意,但是我等不了一个月,可厂里就是不批,我该怎么做?主要是压了我一万多的工资
10天前首先,您有权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出离职。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违约金。 其次,关于扣留您的工资的问题,这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动者工资应当及时足额发放的规定。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退还被扣留的工资。 最后,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