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喀什一公司干资料员,十月份就不上班了,欠我三个月工资没发,没有签合同,但有转账让我干活记录,我如果找劳动局,劳动局管不管
2小时前您好,关于您在喀什一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合法的劳动报酬。如果您与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未签署书面协议或未约定具体的工作时间及工资标准,则可能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并且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您的工资。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比如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您注意,为了更好地为您解答问题,请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例如工资发放的具体日期、工资数额以及您所持有的相关证据等。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