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一家公司上班,现在,不想要我做,调岗位,公司想让我自动走。
回答数:593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自己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辞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情况不符合上述规定,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式,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08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5107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