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保山永城通信的董事长孙文斌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才干了二个月,后协商解聘合同,协商结果:为孙欠我九月份工资1万元,10月21号前支付,今天找之要工资,孙却以借口,反正都是我的责任的借口,说是只发给最低生活费壹仟伍(未拿到),请问我如何处理,申请劳动仲裁行吗?
2025-02-22 04:27首先,您应该明确一点,即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您可以与孙文斌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避免冲突和不必要的法律程序。 如果协商失败,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来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其主持调解并做出裁决。 如果调解无效,您可以选择提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过程中,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能获得其他补偿。 在整个过程中,您需要注意保留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协议、电子邮件、短信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请注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行为,以免影响事态的发展。